
aa)增加了抗震功能支吊架的要求和試驗方法(見5.15.3~5.15.5、6.59~6.61);
ab)增加了流量設計計算及驗證(見 5.16);
ac)增加了防護區(qū)泄壓裝置要求及試驗方法(見5.17、6.2、6.5、6.16.3,6.23.5,6.62~6.68);
ad) 更改了型式檢驗項目、出廠檢驗項目(見表 9,2010 年版的表 4);
ae)增加了包裝、運輸、儲存要求(見第 10 章);
af) 增加了不同充裝密度下更大 工作壓力和最小工作壓力的確定方法(見附錄 B);
ag) 增加了防護區(qū)泄壓裝置試驗程序及樣品數(shù)量(見附錄 AA)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。本文件的發(fā)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。
本文件由 消防救援局提出并歸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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